全市村(居)法律顾问业务培训班在厦门经济管理学院举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明哲出席开班式并讲话。李明哲指出,举办村(居)法律顾问业务培训班的目的是提升村(居)法律顾问的履职能力与服务意识,进一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也是做好市政协重点提案“后半篇文章”的具体措施。李明哲对村(居)法律顾问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当好基层治理的护航员。积极协助村(居)委会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积极参与村(居)重大决策、重点项目谈判,帮助把好法律关,防范法律风险。二要当好服务百姓的贴心人。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零距离提供法律帮助,将法治的力量和温暖传递给老百姓,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问题,在法治的阳光下安居乐业。三要当好法治理念的传播者。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让群众理解解决问题最终要依靠法律,把法治的种子播撒到老百姓的心田,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本次培训由市司法局主办、市律师协会承办,邀请厦门理工学院乡村振兴产业学院兼职副院长、厦门城市党建学院客座教授陈晓阳,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侨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张照东作专题授课,全市共235名村(居)法律顾问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