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3日,伍斌市长签署了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90号,公布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举措。我市坚持立改废并举,组织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发展、不平等对待企业等专项清理工作,决定对《厦门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等3部市政府规章进行修改,取消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年检、工程造价计价软件备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等审批备案事项,对不符合专项清理要求以及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条款进行了修改,有助于从源头上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为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提供法治保障。
(厦门市司法局立法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