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涉企执法。持续推进《厦门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无事不扰”清单、企业“白名单”以及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的制定和动态调整,纵深推进“综合查一次”制度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严禁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二是拓宽监督渠道。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力度,定期开展实地监督检查、案卷评查、执法评议考核等工作。畅通外部监督,主动邀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执法监督活动,形成内外监督合力。深入探索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热线联动机制,完善执法投诉机制,拓宽监督渠道,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三是深化智能监管。深入运用大数据分析预警功能和“闽执法”平台执法监督模块,定期抓取多头、重复、交叉执法等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并纠正检查频次异常、不规范执法等风险点。推动“闽执法”平台优化“涉企行政检查”模块功能并全面实施,全流程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四是加强能力建设。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办案水平。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杜绝没有资格的主体和人员开展执法行为。加强示范指导,定期编印工作制度手册、执法规范指南、典型案例汇编等,充分发挥制度汇编和典型案例的规范指导作用。五是强化结果运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督办函、工作提示函的运用,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实行“销号管理”。将执法监督结果作为依法行政绩效考核、执法人员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定期通报执法监督情况、典型案例和执法突出问题,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