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厦门经济特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按照整体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的立法思路,通过明确保护对象、规划、措施等内容,构建系统完整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全面提升统一监管水平,有力助推厦门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为历史文脉传承与长远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条例(草案)》将以法规议案的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