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梳理文件目录。组织专门力量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拟定文件目录,明确清理责任单位,为后续清理工作奠定基础。二是逐条审查意见。以实施单位清理意见为基础,对照法律法规修订要求以及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标准,对386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进行逐条审查,提出拟废止的初步清理意见。三是主动对接各方。加强与相关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沟通,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就清理意见和所涉及的相关条款进行多次协调。对存在意见分歧的文件,暂不列入拟废止文件目录,避免文件废止后影响工作开展。四是广泛听取民意。坚持开门清理,通过市政府网站、厦门司法行政网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吸纳社会各界的合理意见,提升清理工作的科学性。经第12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83件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现行政策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替代、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市政府文件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