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第16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涉案财物集中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若干规定》共六章三十条,以“小切口”特区立法,深入贯彻党中央依法强化产权执法司法保护的决策部署,固化“1+1+N”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首创模式,破解财物管理堵点,保障财物保值增值,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坚持“管办分离”,厘清部门职责分工,搭建协同管理体系,完善监督救济渠道;依托数字化闭环监管,将“一物一码”全程溯源、易损耗财物先期处置、远程示证等创新举措上升为法定制度;同时,明确监察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可参照适用。《若干规定》将以议案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