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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法制局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4-03-18 10:10 字体显示:

各处室、各支部:

现将《厦门市法制局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厦门市法制局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2014年3月14

 

 

厦门市法制局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和《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推动我局学雷锋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促进全体党员干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贡献力量,根据市委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意见》(厦文明委﹝20142号)的要求,现就我局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着眼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围绕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以志愿服务为载体,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努力形成践行雷锋精神、争当先进模范的生动局面。

二、活动内容

1.开展弘扬雷锋精神的宣传教育活动。3月份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举办一次道德讲堂,上好一堂道德课。邀请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走进道德讲堂,用身边人身边事、用凡人善举诠释雷锋精神的真谛,引导向善向美的新风尚。

2.开展“岗位学雷锋”活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践行雷锋精神、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便民高效的工作业绩和执政为民的良好作风为全社会服务。

3.开展“践行雷锋精神”志愿服务活动。继续深入开展“邻里守望·情暖厦门”志愿服务活动,以“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为主题,以服务社区居民、困难家庭为重点,开展法律咨询进社区、到窑市村慰问困难家庭和儿童、植树绿化家园等志愿服务活动,帮助解决生活生产中的困难,充分展示“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新形势下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建立局机关党总支牵头、各处室各支部广泛参与的学雷锋活动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有序地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2.突出活动内涵。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贯穿到此次学雷锋活动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善于总结此次活动的成功经验和不足,进一步完善我局的志愿服务工作。

3.务求取得实效。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要认真了解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多提供个性化服务,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实现学雷锋活动与其他工作互相融合、协调共进,推动学雷锋活动的常态化,提升学雷锋活动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