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改革要闻
市政府研究通过我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
发表日期:2022-01-20 15:53 字体显示:

  日前,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会议强调,要理顺商品房预售监管职责,着力加强预售合同管理、预售资金监管等工作,完善预售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是2013年12月修订的政府规章,此次修订主要侧重于以下几方面:一是进一步增强我市商品房预售政策的灵活性,授权预售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装配式建筑业发展、安置型商品房建设以及特殊时期预售政策调整的需要,对作为预售条件之一的项目工程形象进度进行调整;二是以完善备案制度为着力点,加强预售合同的管理;三是将原“先用后留”的监管模式修改为“先留后用”的监管模式,更好地促进开发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和推盘销售,也更加便于监管。

  (厦门市司法局立法处 供稿)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