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戒人民警察好榜样候选人*
一切为了戒毒事业
----福建省厦门司法强戒所副所长汪志远简要事迹
汪志远,1966年4月出生,1983年11月入伍,1987年6月入党,2000年12月转业到福建省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先后任职大队生产干事、副大队长、大队长、所生产处长,2013年12月被提升为副所长。从警近20年,先后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4次被评为福建省劳教(戒毒)系统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立三等功一次。
坚守信念,以200万字的戒毒故事写就戒毒人生
从进入场所的那天起,汪志远同志就立志献身戒毒事业。面对场所转型定型和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他始终把学习戒毒业务知识、写好戒毒故事作为追求,充分利用检查督导、参观学习以及业余积累等形式,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和钻研,不仅学习指导规范戒毒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系列新规定、新制度,掌握好本职专业知识,还认真学习适应岗位需要的关联知识。他的办公桌面经常比较“杂乱”,堆放着各种文件材料以及报刊杂志,书柜中则摆放着近百本剪贴本、工作笔记以及摘抄撰写的上百万读书笔记,有限的工作时间他把学与用、知与行有机统一起来。他还把有一定写作基础和爱好的年轻民警组织起来,组建写作通讯员微信群,经常组织讨论交流,由此带动场所宣传工作逐年上台阶,近几年每年都有近200篇文章被各大报刊杂志新媒体平台刊用,他自己共发表900余篇200多万字戒毒故事、调研文章以及随笔杂记,被《中国禁毒报》聘为特约通讯员。去年6月由他主笔的场所戒毒故事文集《归途》向社会公开发行,年底被福建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十佳新媒体作品”,有效扩展了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坚守底线,以一个个安全年筑牢戒毒基石
无论是在普通民警岗位还是大队、所领导岗位,汪志远同志始终把守住安全底线作为做好戒毒工作的生命线。他十分注重安全管理,腿勤、嘴勤、脑勤,在办公室的时间少,到戒治管理区转悠多,每个楼层、各个角落甚至门窗玻璃经常走到、看到、摸到,及时发现情况、解决问题、整改到位。他十分注重因人、因事、因时施教,经常运用现代媒体、典型案例和现场情景教育等多种形式,触动思想、震撼心灵,让戒毒人员在潜移默化中强化安全意识。他十分注重制度建设,按照制度管人管事,经常强调:“谁不执行制度规定就跟谁过不去”。近几年他针对民警“四大现场”管理、“五重环节”、“五项机制”等安全工作制度,联系场所实际指导细化了《关于强戒人员离所就医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场所相关岗位巡查工作》等9项制度规定,为场所实现连续第19个安全年贡献了力量。金砖厦门会晤安保维稳期间,他对内加强戒毒人员管理,对外联络协调学习取经,采取消除安全隐患“一张图”和“一张表”的办法,较好解决了戒毒人员流转腾库容、直接收治以及医疗应急处置等难题,受到蹲点指导的省厅领导好评,保证了场所绝对安全稳定。
坚守执着,以马拉松精神奋力奔跑在戒毒一线
汪志远同志是一位马拉松爱好者,他体悟到做好戒毒工作必须有马拉松精神。业余时间他将个人兴趣爱好与场所全面建设紧密联系,连续14年参加厦门国际马拉松赛,每次都跑完全程,成绩在4小时左右,获得了667号永久参赛号码,还带动所里20多名戒毒民警靓丽奔跑在“厦马”赛道上,《福建司法》专门约稿刊登他多篇关于马拉松长跑的心得体会文章。在马拉松精神引领下,汪志远同志总是想方设法提升教育戒治实效,他经常联系驻地艺术家、志愿者等爱心人士定期进入场所开展共建帮教活动,运用“6.26”国际禁毒日契机让家属亲友以及社会力量参与进来,联系福建同心慈善会开展传统文化教育,组织戒毒人员亲属沙龙,探索建立并常态回访机制,每年组织万余名厦门各届市民参观禁毒戒毒教育基地,还在省戒毒系统内首创实现戒毒人员网上购物、戒毒食堂无刀化操作。他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凡是涉及重大工作部署、评先评优、戒毒人员所外就医等均集体研究决定,没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工作之余,他不吸烟、不喝酒、不打牌,将精力放在强身健体、写作思考、练习乐器上,培养高尚的情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