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司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表日期:2020-05-18 16:58 字体显示:

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主体

抽查方式

具体检查项目

依据

备注

1

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执业监督检查

厦门市司法局

执法检查工作人员以及接受现场检查的法律服务机构均在“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以随机的方式抽取确定。

 

1.律师队伍建设情况;

2.律师事务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3.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情况;

4.律师执业情况;

5.律师执业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17年9月1日第四次修正);

2.《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08年7月18日司法部令第111号公布,2018年12月5日司法部令第142号修订);

3.《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08年7月18日司法部令第112号公布,2016年9月18日司法部令第134号修订)。

 

2

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执业监督检查

厦门市司法局

执法检查工作人员以及接受现场检查的法律服务机构均在“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以随机的方式抽取确定。

 

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

2.执行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情况;

3.业务开展和鉴定质量情况;

4.执业情况;

5.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

6.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1.《福建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20223月30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9月29日司法部令第95号公布);

3.《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9月29日司法部令第96号公布)。

 

 

3

公证机构及公证员执业监督检查

厦门市司法局

执法检查工作人员以及接受现场检查的法律服务机构均在“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以随机的方式抽取确定。

 

1.公证机构执业活动情况;

2.公证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3.公证员执业活动情况;

4.公证质量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17年9月1日第二次修正);

2.《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2月23日司法部令第101号公布);

3.《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3月14日司法部令第102号公布)。

 

4

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监督检查

厦门市司法局

执法检查工作人员以及接受现场检查的法律服务机构均在“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以随机的方式抽取确定。

 

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2.《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2010年9月30日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3.《厦门经济特区法律援助条例》(2010年厦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4.《福建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闽司〔2014〕282号)。

 

5

基层法律服务所监督检查

厦门市司法局

执法检查工作人员以及接受现场检查的法律服务机构均在“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以随机的方式抽取确定。

 

1.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情况;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情况。

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2000年3月30日司法部令第59号公布,2017年12月25日司法部令第137号修订);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00年3月30日司法部令第60号发布,2017年12月25日司法部令第138号修订)。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