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的一审行政应诉案件884件;以市政府为被告的一审应诉案件58件,占6.56%,较2019年的57件增长1.75%。其中单独以市政府为被告的一审案件24件,以市政府为共同被告的一审案件34件;区政府发生一审应诉案件287件,占32.47%;市政府工作部门发生一审应诉案件387件,占43.78%;区政府工作部门发生一审应诉案件120件,占13.57%;乡镇政府的22件,占2.49%;其他的10件,占1.13%。
从行政应诉案件审理情况看,已审结653件,其中,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419件,判决撤销的19件,判决确认违法或无效的24件,判决履行法定职责的12件。
(厦门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