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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6:41:07

2017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局的认真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厦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厦委发[2016]29号)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密切联系本系统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全面推进机关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 

(一)全面加强对机关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正式出台《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进一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厦文广新【2017366号),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林进川为组长的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决定推进机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通过外单位选调、新招公务员考录有相关法律工作背景的公务员等方式充实了局法治工作机构的人员力量,同时还聘请了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兼职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治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加大对法治建设工作的规划安排和落实,制定《2017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厦文广新【201799号)并狠抓落实,取得的进展、成效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均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积极营造本系统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二)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出台《党组中心组2017年度理论学习安排》(厦文广新党【201713号),局党组中心组带头学法,每年中心组集中安排学法两次。推进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同时还通过征订法治书籍、报刊、法规全书,依托省局微信公众号“每周微学法”等多种方式开展干部法治学习培训,切实提高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强执法人员法治培训。组织开展了2017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专业考试(厦文广新【2017149号】),来自全市6个区的14名一线执法人员参加了考试。考试内容涉及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知识点多,涉及面广,实用性强。通过培训和考试,使文广新系统新进执法人员进一步熟悉和掌握了相关专业法律知识,为今后执法工作打下了较为坚实的基础。组织开展“2017年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网络法纪知识竞赛”活动(厦文广新【2017325号】)。该活动参与度高,激发了干部职工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重要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热情,营造出了机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市文化市场执法支队还常态化地开展“以案施训”执法培训活动,通过理论学习与实际操练相结合,切实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执法水平。

(四)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继续贯彻《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厦文广新党【201419号),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和听证制度。重大决策涉及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或者其他行政机关职能的,通过公开征求意见、与其他机关汇稿等方式增强决策的民主化。同时对涉及到全局的重大事项均召开局务会讨论,发扬民主、集思广益。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涉及到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经局法治工作机构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进步一增强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

(五)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对清理结果及时予以发文公布。配合市法制局开展涉及“放管服”、市场公平竞争、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等专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规范性文件管理更加系统、有序。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厦文广新【2017469号)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我局机关各业务处制定规范性文件,按照《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41号)规定,提供文件文本、起草说明、法律依据等材料由局法治工作机构初审后报市法制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方予以发布。积极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并按照通知要求参加相关会议,提出的部分意见被正式采纳,效果良好。

(六)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统一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了2017年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专业考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未取得《厦门市行政执法证》的均不得在一线执法。组织执法证件过期的干部,按时参加行政执法证件统一注册考试。开展存量执法证件的系统性清理工作,公告废止因退休、调岗等原因的执法证件18件次,并对现存有效的执法证件统一换发了新证。全面实施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环节、步骤、时限等,并严格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规范行政行为相关制度。对行政相对人进行监督检查制作相应的记录,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继续开展行政处罚“双公示”。建立《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确保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公平、公正,修订《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明确大案要案和新类型案件必须经过会审和集体讨论,从告知到处罚决定都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并在行政处罚作出后,请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满意度评价,严防执法不规范和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发生。今年以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获国家版权局“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三等奖 ”,6名执法人员获国家版权局“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个人三等奖”;1份案卷获“2015—2017年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十佳案卷”。

(七)持续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投入专项经费建设举报系统、双随机抽查系统,大大提高了行政执法的效率和规范化。对执法信息、执法结果,均按相应的要求在局门户网站、信用信息平台、商事主体登记平台、两法衔接平台、厦门市行政处罚网上运行系统进行公示,以公开促公证,成效良好。

(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工作。目前,我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46大项75小项,事项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实现审批“三集中”。审批工作规范、高效,各类受理事项按时办结率100%。及时落实上级委托、下放及取消事项的承接办理工作。两次调整权力清单,对局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对外正式发文公布。专题研究权责清单管理工作,制订了《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以正式发文的形式,对局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工作做出了具体的规定。通过厦门市权责清单管理系统,根据省文化厅及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的三级清单对我局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重新的核定和管理,行政权力的运行更加的规范、高效。

(九)多措并举推进政务公开。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积极向外宣传推介、发布政务信息。一是加强电子政务和网站建设。重点抓政务信息上网建设,严格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样式”规范局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栏设置,开辟了“全局概览、政务公开、部门业务、文化动态、政民互动、网上办事、政策法规”八个栏目,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扩大网上查询、咨询和投诉等服务范围,形成了一个开放的、统一的服务平台和政务公开窗口。二是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渠道发布重要信息。三是组织开展在线交流。结合局工作实际,组织专题开展在线访谈活动,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自觉接受群众的咨询与监督。四是设置政务公开栏、宣传板报定期发布政务信息。在机关、各基层单位设置政务公开栏、宣传板报,根据各自业务情况,生动灵活地设计政务公开的内容,并结合局各时期的中心工作,制作宣传板报,重点反映群众普遍关心的文化活动安排及开展情况等内容,使政务公开栏和宣传板报真正发挥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作用。五是召开咨询会、座谈会等方式加强政民互动。每年,我局结合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市长专线、信访件等办理工作,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信访群众开展咨询会、座谈会,通过面对面、点对点的沟通协商,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收到较好效果,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十)扎实开展文化普法宣传工作。及时出台《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全市文广新系统“七五”普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文广新【2016469号)对文化普法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职责划分、工作要求、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等进行详细的部署,并且我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林进川为组长的“七五”普法领导小组,推进文化普法的各项工作。根据要求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厦文广新【2017185号),对本系统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梳理,并进行任务分解,具体到责任人,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的可操作性。加强重要时间节点普法。424日举行“厦门市2017年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集中销毁的各类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共计5.3万件,其中盗版和非法音像制品、软件及电子出版物41220件,盗版和非法图书、报刊12036件。活动在厦门日报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普及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意识。此外,我局还在知识产权宣传周、世界读书日、国际博物馆日等重要的时间节点,结合部门主要业务深入开展普法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普法活动的针对性、受众面和影响力。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仍存在着不足: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及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还有待大力加强。下一阶段,我局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市法制局的具体部署,进一步落实工作措施,将法治机关建设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中,逐步建立更加科学、完善、有效的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机制。

三、2018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业务能力。进一步健全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逐步统一开展法治讲座、培训班、研讨班等学习形式。落实对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及时学习制度,以适应执法新形势的需要。健全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并强化决策程序的制度性约束。

(三)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推进处罚检查全公开,推进执法工作透明化;重大决定全审核,落实执法监督规范化;行政执法全记录,确保执法过程有据考。

 

                                                                                   2017年12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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