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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6:41:08

2017年,湖里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领导下,在市法制局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服务大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

2017年,区政府及所属部门、街道办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坚持在党委领导下有序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加强工作规划。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区政府及时将《湖里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送审稿)》提交区委研究审定。2017615日,区委区政府印发《湖里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厦湖委〔201734号),下达2015—2020110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二是细化年度任务。区政府办公室按照工作进度安排,及时印发《湖里区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厦湖府办〔201773号),将法治政府建设2017年需落实的33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下达。三是强化协调推进。各责任单位均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四是开展督促检查。201711月,区政府法制办对2017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五是坚持工作考核。坚持对依法行政工作开展年度绩效考核,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融入考核内容,充分发挥考核引领带动作用。六是强化法治培训。区政府先后2次通过区政府常务会、法治专题培训会的形式,邀请人民法院法官、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为区政府领导班子及各部门、街道办主要领导授课;坚持开展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举办“湖里区干部系列专题辅导”法治专题培训,印发《湖娃说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篇》5000册,着力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组织区直各有关单位对照2011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省、市下发的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24份文件进行自查梳理,取消7项审批事项,确保国家、省、市下放区级的45项行政审批事项均承接到位。二是根据省、市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工作要求,对区直部门264项、各街道办67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审核并向社会公布。三是大力推进省网上办事大厅应用,开展“湖里区智慧审批综合平台”建设,实现区级行政审批系统与省网上办事大厅的数据对接。截至目前,全区21个区直部门、各街道办共计667个事项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完成部署,各事项的办事指南数据均已统一接入厦门市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实行规范化管理。四是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修订工作实施方案。目前,除区建设局使用全省统一的建设工程管理系统外,其余15个部门均依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领域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网上工作系统。

2.大力推行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一是推行权责事项清单式管理,主动公布区级权责事项1809项、街道权责事项142项;组织区直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开展权责清单融合工作,并根据法律法规和职能调整,对部门、街道办事处的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取消行政权责18项,增加行政权力20项、公共服务1项。二是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改革模式,对标国际通行规则,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备案管理”的管理模式,减少和取消对外商投资准入限制,现该模式已在全市推开。率先开展市场准入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审批改备案,部分或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简化审批流程,企业设立登记项目审批时限由21天缩短至1天。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湖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若干制度》,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落到实处。其中,轨道3号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依法征求被征收人意见;湖里区物业管理办法在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法律专家、物业公司、业委会、法院法官等各方意见,并有针对性地进行修改完善,使办法更符合湖里区物业管理实际。

2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2017年选取2件实施满一年后的规范性文件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对象,分别为《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里区关于促进商贸业稳定增长的意见的通知》(厦湖府办〔201662号)和《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湖里区科学技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湖府办〔201668号)。通过对实施满一年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检查决策实施效果,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不断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真听取广大群众、利害关系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或社会组织的意见。如区建设局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每季度在网上开展民意征集和社会调查,拓展群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渠道。

4.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和公开制度,对拟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均要求上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在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予以印发、公布。二是严格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审核和把关,重点对与国务院、省、市“放管服”改革决定、生态文明建设不一致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确保制定的政策措施合法、适当、有效。今年来,区政府法制办共审核规范性文件30件。三是实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动态管理。根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今年以来,对以区政府及政府办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38件进行全面清理,经清理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继续有效的31件,废止或失效的5件,修订的2件。

5.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20171月,区政府修订《湖里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律顾问的任职资格、条件及程序、工作职责,并聘任8名律师、学者为区政府新一届法律顾问。截至目前,绝大多数政府部门均已聘任知名律师、法律专家作为法律顾问,个别未聘请法律顾问的部门均委托区政府法制办处理相关法律事务。二是推行“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机制,实现53个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两年来,全区社区法律顾问共向社区提供法律咨询3386人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讲座367场次,为社区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决策提供57条法律意见,协助处理信访问题47起,调解矛盾纠纷234起,极大提升了社区依法治理能力。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加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2017年,我区坚持重大处罚案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全年共有193件重大行政处罚报送区法制办备案审查,比增40.88%,其中区行政执法局184件,文体旅游出版局4件,安监局4件,人社局1件。区行政执法局重大处罚案件占比达95.34%,主要集中在对违反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等领域的处罚,反映出今年我区的执法重点是保障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着力提升城市环境。

2.清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按照要求对全区行政执法主体进行资格审查,目前我区共有43家单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其中行政机关17家,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6家,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组织20家。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清理和新换证件工作,及时对到期的执法证件进行清理和更换,目前,我区共有行政执法人员315人,均严格按照要求持证上岗。

3.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由区政府法制办牵头,抽调具有丰富执法经验的法制工作联络员、邀请区政府法律顾问成立案卷质量评查小组,对照省法制办《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根据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报送的行政执法案卷目录,共抽取部门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33卷进行质量评查,对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并将检查结果计入依法行政绩效评估,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提升。

4.推动执法平台和“两法衔接”平台建设。要求各执法部门用好行政执法平台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目前,各执法部门已全部接入两个平台,有效发挥平台公示执法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移送犯罪案件的作用。2016年以来,已有3个执法部门利用两法衔接平台报送案件,检察机关已依托该平台依法批准逮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2人。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2017年,我区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府办〔201780号)要求,紧紧围绕稳增长、惠民生、防风险、推进“放管服”改革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一年来,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等各种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46条,印发《区政府公报》63000份,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展领导在线访谈49期,解读当年发布的政策性文件17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意见征集、网上调查共计147项,通过区政府行政大楼电子屏幕公开人事任免等信息132条,办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8件。举办全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活动1次、区政府门户网站业务培训活动1次,编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汇编》1册。

(六)依法解决行政争议,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区政府法制办严格依照《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等规定,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并注重运用行政复议和解调解手段,努力化解行政争议。2017年,区政府法制办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3件,经审查决定不予受理3件、决定转送14件,决定立案受理86件。目前,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77件,审结率为89.53%。行政复议和解、调解结案的21件,比上一年度增加10件,27.27%,通过行政复议和解调解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2.规范行政机关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福建省行政应诉办法》,及时转发《厦门市人民政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2017年,全区共有行政诉讼案件5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均出庭应诉。其中,以区政府为被告的16件,以街道或部门为被告的40件。区政府法制办专题向区政府报告2017年湖里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为提高应诉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积极作用。同时,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吸取行政机关败诉教训,区政府法制办收集整理各地行政机关败诉案例20例,编印《行政诉讼败诉案例评析》发放给全区行政执法部门及具体执法工作人员。

3.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制定《湖里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加强各街道综治中心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服务中心建设,持续推进各类调解机构建设,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化解矛盾纠纷。二是着力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2017年,接待群众各类信访1701292人次,狠抓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严格落实“信访领导包案”,全区23起信访积案全部由领导包案,目前已化解19项,化解率达83%。探索信访积案律师专案评审机制,安排律师介入6起重大矛盾纠纷调处。

    一年来,我区通过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特别是基层法治力量薄弱与不断增加的法治工作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法治政府建设机制体制创新、执法规范等方面仍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思路

    2018年是“十三五”规划关键一年,我区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围绕“建设厦门现代化中心城区”目标,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新要求和对“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部署,深刻领会依法治国的新理论、新思想、新任务、新要求,按照“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二要坚持改革创新,服务发展大局。在区委的领导下,围绕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的工作目标,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特别是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社区基层治理、放管服改革、安全生产监管等重点难点领域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探索创新,努力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消除障碍,推进行政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向前迈进,引领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三要紧扣目标任务,贯彻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党的十九大会议以及国家、省、市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就《湖里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确定的八大工作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保障,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特别要针对重大行政决策这一敏感重要工作,注意通过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行公众参与、推行专家参与决策论证、实施合法性审查、坚持集体讨论、严格责任追究等方式,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2017年12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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