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清理限制“非公规定”工作进展顺利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35:25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的要求,我市各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从7月5日开始清理工作。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单位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进行清理工作。经过两个多月的紧张工作,清理工作已接近尾声,截至9月28日,湖里区政府、市司法局、市林业局、市贸发局、市统计局、市粮食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14个单位已经向市政府上报了清理结果。
到目前为止,各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已经清理出与《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不一致应当废止的文件12件;个别条款与《若干意见》不一致应当修改的文件8件。
(行政执法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