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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分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开展执法职责分解和执法责任确定试点工作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35:25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精神和指导意见,确定我市试点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环节——执法职责分解和执法责任确定工作。

经研究决定,湖里区、同安区、市交通委、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环保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规划局、市教育局、市统计局、市审计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2个区政府和11个市直部门作为试点部门和单位,于8月底着手开展执法职责分解和执法责任确定工作。

我市将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和完善做法,进而在全市全面完成执法职责分解和执法责任确定工作。

                                   (行政执法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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