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市县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示范单位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35:03按照国务院法制办的工作部署和省政府法制办的安排,厦门市法制局被确定为全国首批85个“市县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示范单位”之一。日前省政府法制办专门下发闽政法[2006]26号文,对示范单位开展建设活动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示范单位建设活动,旨在推动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形成“四级政府、三级监督、条块结合”的规范性文件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我局目前正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和省政府法制办的要求,认真研究并积极落实示范单位的相关工作。
(行政执法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