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全省率先完成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依据的梳理和公布工作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35:032006年12月14日,我市公布了全市最后一批即第五批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依据,至此,我市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依据的公布工作。
公布工作由市政府授权市法制局完成。在省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全市先后分五批公布了53个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依据。这53个执法主体包括:40个市直部门、4个管委会、6个市二级局、2个独立授权组织、1个国家垂直领导机构等。
公布方式采取在《政府网站》和《政府公报》上公布,并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区政府将根据市政府的公布内容、公布方式分别完成各区政府部门的执法主体和执法依据公布工作。
全市梳理和公布工作的完成,使各执法部门摸清了各自的执法“家底”,为下一步分解执法职责、确定执法责任奠定了基础,为强化执法责任、明确执法责任和执法标准、落实执法责任创造了条件。
(行政执法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