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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职责分解和执法责任确定工作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34:21

厦门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职责分解和执法责任确定工作,在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高标准地完成了行政执法职责分解和执法责任确定工作。通过分解,该局共确定1262项行政执法职责,分解确认到全局86个执法主体的157个执法岗位,确定各项行政执法行为的执法标准共24项,确定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刑事责任及其他执法责任共425种。

316,市公安局专门召开全局执法责任制执法职责分解和执法责任确定工作会议。要求各分局、局属相关业务处、支队的负责人及法制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梁吉友副局长对执法职责分解和执法责任确定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并就此次开展执法职责分解和执法责任确定工作的意义及组织保障等工作进行了强调。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得力工作班子,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和工作条件,加强后勤保障工作,树立大局意识,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保质保量地完成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和执法责任确定工作。

鉴于此次执法职责分解和执法责任确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和公安机关本身执法部门多,管辖事项多的特点,公安局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采取个别开展与集中开展相结合的工作思路。

市局先抽调各相关单位人员近20人进行集中培训,在明确了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后,再分别下派到各执法部门一线进行调研、确认工作,为确保职责分解的准确性掌握第一手资料。

对于执法部门、执法职责比较接近的分局,按照分工协作的方式,每个分局负责一个执法部门,并与市局相关部门组成一个工作组,负责理顺并核实该执法事项市局与分局的职责分工,避免出现执法职责交叉或执法空白。执法职责较为特殊的部门,则要求其组成专门工作组从事该项工作。通过集中、分散、再集中的工作方式,即提高了工作效率,又保证了各部门职责分解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为下一步落实执法责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 厦门市公安局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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