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32:41根据市政府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确定在市交通委、市质监局、市建设与管理局、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等5个市直部门和湖里区、海沧区2个区政府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为了使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政行为先在行政机关普遍行使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权范围内进行,并对试点单位开展工作进行了分工。目前各试点单位都已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制定行政处罚或行政许可的具体实施办法和裁量标准工作,对本部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运用范围、行使条件、裁量幅度和实施种类以及时限等进行细化和分解,并着手建立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相关制度,为下一步具体实施工作打下了基础。
(市法制局行政执法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