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规章清理工作圆满结束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32:422007年初以来,厦门市政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对市政府83件现行规章进行清理。清理工作历时7个月,于9月底形成清理结果,共拟废止规章4件、宣布规章失效1件、修改规章19件、保留规章59件。2007年9月25日,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对清理结果进行研究,决定以政府令的形式废止规章4件、宣布规章失效1件、修改规章7件,其他12件规章的修改工作将在明年的市政府立法计划中予以安排。2007年9月30日,市政府令第127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公布,相关的规章清理工作总结将按期上报福建省人民政府。
(市法制局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