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局、市监察局联合开展贯彻《行政许可法》情况检查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32:17日前,市法制局与市监察局牵头,对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环保、市文化局、市建设与管理局、市物价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等8个市直部门,就组织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采取案卷评查、现场检查、听取汇报、询问当事人等方式,重点检查行政许可主体资格、依据是否合法,行政许可程序是否规范,行政许可收费是否有合法依据,相关制度建设是否建立健全等方面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在开展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主要表现在:一是积极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宣传培训工作,采取各种方式使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二是全面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各单位通过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依据的梳理,对上级已明令取消的许可项目全面停止执行;三是实施行政许可程序较为规范,各单位都能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制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范、明确行政许可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制定行政许可流程,并对外公布。市环保局、市建设与管理局还开展了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对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行为进行了积极探索;四是积极采取各种公开、便民措施,提高办事效率,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新闻出版局等较好地推行了网上许可工作;五是逐步加强了行政许可后的监管工作,市人事局、市环保局等通过实行相对人约谈、年度验证、执法检查等措施不断加大许可后的监管力度。
但检查中也发现了单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行政许可行为不规范,一些单位行政许可卷宗没有依照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完善,在实施行政许可中存在许可程序不严格的问题;许可后的监管仍有待加强,存在“重许可、轻监管”现象,仅靠年审及统一组织的专项检查,缺乏日常性的监督检查;个别行政许可项目手续还较烦琐,高效便民原则有待进一步落实。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检查建议,要求相关单位及时落实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力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市法制局执法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