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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32:18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快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的建设,市法制局积极开拓进取,采取切实措施,强化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由此,我市被国务院法制办确定为“全国首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示范点”。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并给予了强有力的的支持。一是通过修订规章《厦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将以往市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事后备案制度改为事先审查制度,以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质量;二是在目前机关编制极其紧张的情况下,核准市法制局增设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处,为全面加强我市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增添了动力。

近日,根据市编委的批复,市法制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处已挂牌成立并正式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指导各区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二、承办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报备工作;三承办市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事先审查以及各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等。

 

市法制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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