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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试点单位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特点简析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32:19

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33部法律、法规、规章(全部)细化,共拟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390项,制定1085个执法标准;建立规范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六项配套制度。

2、成立了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工作人员从各大队、各区局抽调12名法制工作人员,实行封闭式运作管理。

3、细化执法标准采取总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分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方式。

4、执法标准经内部、外部广泛讨论、征求意见。

5、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修改、完善有关执法文书。

二、市质监局

1、对3部法律细化,共拟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59项,制定134个执法标准;建立规范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六项配套制度。

2、成立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到外地调研学习。

3、细化执法标准,采取总则(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分则(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

4、执行标准经局相关处室、执法部门广泛讨论、征求意见。

三、市交通委

1、对12部法律、法规、规章(全部)细化,共拟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136项,制定488个执法标准。建立规范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六项配套制度。

2、成立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委主任任组长,委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听取试点工作情况。制定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方案。

3、细化执法标准,采取总则(厦门市交通委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范)+分则(行政处罚标准)。

4、细化执法标准,吸收河北省、南京市经验做法,在福建省交通厅细化执法标准的基础上形成,执法标准经委相关处室、执法部门广泛讨论、征求意见。

5、举办四期执法培训班,对执法人员进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相关内容的培训。将细化的执法标准汇编成册。对部分执法文书进行修改、完善。

四、市建设与管理局

1、对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和年度用水计划指标进行自由裁量标准的许可条件进行细化。

2、制定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试点方案。

3、对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内容逐项调研,并经相关处室广泛讨论、征求意见。将细化的行政许可条件向社会公布。

五、市环保局

1、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排污许可证核发共3项行政许可条件、程序、时限进行细化。

2、制定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四项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制度,并结合本局实际,对制度内容进行细化,增强可操作性。

3、将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经局相关处室、执法部门广泛讨论、征求意见。细化的行政许可条件等向社会公布。

六、湖里区政府

1、对区发改局、区文体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试点。

2、对4个局(不含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涉及的25件法律、法规、规章,共拟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167项,制定630个执法标准,其中区安监局对全部的执法依据进行了细化。建立规范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六项配套制度。

3、成立了区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制定了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4、细化执法标准,采取总则(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分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5、执法标准经广泛讨论、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区安监局学习了上海的经验做法。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执法标准细化内容采取与市局一致做法。

七、海沧区政府

1对区发改局、区文体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试点。

24个局(不含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涉及的11件法律、法规、规章,共拟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87项,制定258个执法标准。建立规范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六项配套制度。

3成立了区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制定了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4细化执法标准,采取直接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细化的做法(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细则)。

5、执法标准经广泛讨论,征求相关部门、执法人员、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执法标准细化内容采取与市局一致做法。

市法制局行政执法监督处 薛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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