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各区、各部门信息采用情况通报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31:532007年全年,厦门市被福建省政府法制网站采用的信息共计87条,被中国政府法制网站采用的信息共计54条,信息采用条数位居全省各地、各部门第一名。
其中厦门各区、各部门被福建省政府法制网站采用信息21条,分别是环保局3条、物价局2条、翔安2条、湖里区1条、同安区1条、思明区1条、集美区1条、海沧区1条、经发局1条、建设局1条,财政局1条、海洋与渔业管理局1条、民政局1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条、质量监督局1条、教育局1条、交通委1条。
厦门各区、各部门被中国政府法制网站采用信息7条,分别是湖里区1条、经发局1条、环保局1条、翔安1条、建设局1条,财政局1条、教育局1条。
2008年1月18日,湖里区法制办杨煌达撰写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中的若干问题探讨》同时被中国政府法制网站和福建省政府法制网站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