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工作检查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31:53根据《厦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市政府令第92号)和《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厦湖府[2003]98号)的要求,今年1月下旬,由区法制办牵头,会同依法治区办、区监察局、效能办和区人大法制内司委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在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对5个街道办事处、5个区直部门2007年度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是湖里区首次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执法检查。
2007年全区各部门向区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仅7件,分别为发改局、民政局、文体局、卫生局、安监局、行政执法局等六个部门。五个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的报备数为零。检查中发现,五个街道办事处2007年度共有11件规范性文件未报备;5个被检部门共有7件规范性文件未报备。18件规范性文件中发现存在合法性问题的有3件,存在技术性问题的有4件。据统计,本次检查的规范性文件报备率为22.22%,合格率为60.11%。
通过检查发现,规范性文件漏报现象普遍存在,实际报备率较低;一些部门领导及具体经办人员对规范性文件的重视不够,对规范性文件的概念和报备规程不掌握,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把关不严。这是造成规范性文件漏报、迟报以及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等问题的主要原因。
湖里区法制办按照区领导要求,将检查情况向全区各个部门进行了通报,针对问题结合实际,要求各街道、各部门进一步做好主动整改,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合法率、纠错率,在新的一年里,严格依照《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厦府[2007]454号)的规定,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努力促进全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高。
(供稿:湖里区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