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更注重听专家和百姓声音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31:54今年厦门要立哪些法,不但要请专家论证,还要注重听百姓的声音,厦门市法制局局长黄杰表示,今后厦门立法的透明度将会越来越高,厦门将不断拓展立法人员、专家、实际工作者和市民共同参与立法的新机制,不断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据黄杰介绍,厦门在发挥专家学者参与立法工作的途径和形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尝试,积累了一定经验。
在立法起草阶段,对一些关系公共利益和专业技术强的立法,吸收有关专家学者参与立法起草工作,如《厦门市环保条例》、《厦门市鼓浪屿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草案的制定以及《厦门市科技进步条例》的修订等,就是委托专家进行的,从而拓展了立法起草渠道,有利于避免立法中部门利益倾向。
在草案审查过程中,坚持和完善立法论证制度。发挥专家学者在立法中的作用,其重要途径是召开立法论证会,让相关专业的专家和学者参加立法论证。近几年来,对重要的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通过召开论证会,充分听取和采纳专家学者对立法的建议和意见,从而有力的保障了立法的科学性。
在充分注重立法决策科学性的同时,厦门还注重不断扩大立法决策的民主性,扩大公众的参与度。
在立法征求意见工作中,法规、规章草案均需要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征求意见会等程序。2000年市政府就颁布了《厦门市政府立法听证程序试行办法》,对《厦门市犬类管理办法》等法规草案举行了立法听证会。去年以来,法规、规章草案除在互联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外,对一些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规章草案,还在厦门日报上公开征求意见,不断拓展立法的公众参与程度。
与此同时,在政府审议法规和规章草案,允许群众旁听。2003年市府办发布了《厦门市公民旁听厦门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试行办法》,规定公民可旁听市政府常务会议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审议的议题。一方面,增强了立法透明度,另一方面也增强了立法审议决策的民主性。
除此之外,实施新闻发布会制度。每件规章公布实施之前均组织召开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规章的主要内容及实施意见,同期还在厦门日报上刊登规章文本。在加大新闻媒体的宣传同时,市政府设置公告栏张贴法规、规章文本,及时编印法规、规章宣传册送邮政报刊亭,供市民免费索取,
黄杰表示,今年厦门还将进一步扩大立法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让更多的专家学者和市民参与到立法决策中。
(转自2008年1月4日《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