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局召开全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座谈会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31:561月24日下午,市法制局召开全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座谈会。
各区政府法制办主任、法制科科长,市直各部门法规处处长,象屿保税区管委会、火炬开发区管委会、鼓浪屿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
市法制局各业务处室负责人首先介绍了2007年有关政府法制工作开展情况和2008年政府法制工作初步安排。座谈会上,参会人员还踊跃发言,畅谈了各自工作中的感想,并提出工作建议。最后,市法制局黄杰局长讲话。
黄杰首先回顾了2007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黄杰说,新一届市政府对政府法制工作高度重视。市长刘赐贵在上任后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就要求所有上报政府常务会研究讨论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在上会前必须经市法制局审核把关;在主持召开的市政府第一次常务(扩大)会议上,刘赐贵又要求与会者“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市委常委、副市长詹沧洲分管市法制局的第二天,就到市法制局调研指导工作,一周后就召开了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并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在新一届市政府组成后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上,安排的第一次专题讲座就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法制讲座。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还专门听取市法制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的汇报,并研究具体贯彻意见。年底又重新聘任中断多年的市政府法律顾问,刘市长亲自到场颁发证书。此外,还调整充实了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市长刘赐贵任组长,副市长詹沧洲任副组长,还召开了第一次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为加强对全市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批准市法制局增设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处,对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由事后备案改为事前审查,这一切都说明了政府法制工作越来越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黄杰希望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同志在2008年要甘于寂寞,积极作为;要勤于学习,提高能力;要敢于说“不”,善于说“行”。
黄杰说,政府法制部门是政府依法行政的高级参谋和得力助手,没有权力,只有责任,所以要甘于寂寞,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不要争权夺利;同时要积极作为,勇于作为,体现作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体现政府法制机构的地位和作用,更好地为领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服务。
在谈到“勤于学习,提高能力”时,黄杰指出,最近几年,国家法制建设发展很快,《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一大批新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法制工作人员要潜下心来,认真研究,吃透立法精神、掌握具体要求,努力成为本部门、本专业的法律权威;同时,政府法制机构在日常工作中承担大量协调任务,要学会把法律专业知识与厦门实际相结合,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不断提高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各种疑难问题的能力。
黄杰最后指出,法制工作人员在工作方法上,要做到敢于说“不”,善于说“行”。要坚持原则,对与法律、法规明显抵触的要坚决说“不行”;同时也要善于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支持。不要只会说 “这样做不行”,还要善于讲“怎么做才行”,要把建设法治社会的理想与现实生活相结合,要努力避免行政决策发生明显违法的问题,把行政行为法律上的风险降到最低。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要甘当铺路石,通过我们的努力,真正把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座谈会由市法制局副局长孙发明主持。
(厦门市法制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