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31:283月26日,市政府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后,各区、各部门行动迅速,贯彻及时,认真落实会议精神,截止4月20日,已有同安区、海沧区、市工商局、市国资委、市审计局、市规划局、市安监局、市侨办、市人防办、市台办等单位报送了具体贯彻措施。
同安区政府在会后及时召开会议,原文传达了詹副市长重要讲话和市法制局黄杰局长所作的《积极作为,扎实工作,不断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取得新成效》的工作报告,结合实际提出了区直各部门要突出抓好四个重点,进一步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一是抓好迎接8月份市组织的贯彻《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执法检查工作。二是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要求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由区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发布实施。在规范性文件发布之日起15日内,由区政府法制机构上报市法制局备案,严格按“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把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关。三是抓好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规范统一的执法文书,着重抓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实施中的各种法律文书的制作、规范工作,不断搞好行政责任制的评议考核、落实执法责任工作。四是抓好积极探索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
海沧区政府提出了六个进一步的工作思路,加强改进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行政决策程序,努力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机制,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四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五是进一步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六是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并就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社会监督、行政听证和法律顾问制度等研究探讨了改进的途径。
市审计局提出了严格依法行政,不断强化审计监督;严格规范审计行为,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加强审计复核工作,完善各项审计工作等三项措施。
市国资委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四条贯彻意见:一.认真开展立法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立法任务。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及报送工作。三.加强对委制定的有关制度的落实监督检查。四.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市规划局作为2008年厦门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单位之一,成立了厦门市规划局开展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由赵燕菁局长任组长,组织抓好工作的落实。并注重完善配套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现已着手修改局行政许可集中办理制度、行政许可决定公示及意见采信办法、城乡规划行政执法听证办法、行政许可技术档案管理规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行政机关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规范相关建设项目许可报件和审批要求,修改《厦门市住宅建筑项目规划审批技术标准细则》《厦门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技术标准细则》,就办公、酒店、厂房的建筑设计和住宅层高、阳台建筑设计技术标准审批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等。
市工商局、安监局、市侨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台办等单位也都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具体的贯彻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