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局认真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31:29根据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福建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省政府法制办的具体要求,市法制局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一是进一步完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报备的机制,将原来实行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后30日内报送,每月向省政府一报的形式,调整为每周一报,大大提高了规范性文件报备的及时性。二是做到一件一报,并随附文件的起草说明等材料。为使报备的文件条理更清晰、规范,采用一件一号一报的形式(一份文件一个文号一次性上报),同时附上文件的起草说明等材料。虽然报备的工作量大幅增加,但更方便了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关对报备文件的制定背景、依据及主要内容的全面监督。三是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推进报备工作的开展。市法制局在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同时,及时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适时进行总结,不断学习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时把握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新动向,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扎实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工作,以积极态度自觉接受监督。
(市法制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