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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口计生委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31:02

自今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市人口计生委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并于近日制定下发了《厦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机制,从源头上进一步严把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关和发布关。

一是成立委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与流动人口管理处,负责文件的初审和报送工作。

二是内部处室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办公室对所拟文稿按发文程序审查后,转政法流管处进行规范性文件的初审,对可能属于规范性文件范畴的文稿,由各拟稿处室按照备案规程提供相应的材料,再由政法流管处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报送市法制局进行事先审查。强调未经市法制局审查通过的,不得发布,擅自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无效。

三是对备案操作规程进行详细规定,从定义入手,对送审、备案、公布等环节需要的材料、时限、方式等进行强化规定,有效贯彻落实了市政府92号令《厦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以及省、市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要求。

四是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监督管理。对于规范性文件实行专人管理,定期开展清理检查,编制目录,针对实施运用情况,及时提出保留、修改或废止的意见,并将有关的目录、意见报市法制局备案。此外,还积极配合市法制局开展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执法检查,健全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机制。

 市人口计生委政法流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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