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五大措施推进依法行政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31:03为了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水平,2008年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决定采取五大措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推进行政管理方式转变,强化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互相制约又互相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继续坚持和完善集体会审制度,重大或复杂疑难的业务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对现有保留的行政审批权,逐一进行梳理,公开审批流程,将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公开透明,便于监督。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责任,创新公开载体,推行电子政务。充分发挥市场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严格执行和落实经营性土地、工业用地、探矿权、采矿权等“招拍挂”制度。
(二)做好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按照2008年市政府立法计划的要求,配合市法制局、市人大法制委完成涉及本局的立法任务。重点是做好《厦门市测绘管理办法》的规章修订工作。认真执行《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事先审查规程》,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送审、发布和备案工作,严把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关、适当关和规范关,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三)积极开展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扩大试点范围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08]52号)确定的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措施要求,积极做好有关工作,按时完成各阶段的试点工作任务。
(四)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规范和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制度,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在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过程中,加强和解、调解工作,主动纠正错误、不当的行政行为,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
(五)继续做好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行政事项听证工作,认真听取和吸纳行政相对人和群众的意见,促进行政管理民主化和法制化进程。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