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局召开全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座谈会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31:045月22日下午,市法制局召开全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座谈会。
各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及市直有关部门法规处处长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
市法制局各业务处室负责人首先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立法工作、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扩大试点工作、行政复议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法行政工作、政府法制信息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落实下一阶段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座谈会上,参会人员踊跃发言,畅谈了各自工作中的感想,并提出工作建议。市法制局黄杰局长在座谈会上谈了三点意见。
黄杰指出,要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各立法项目起草负责单位要确保2008年确定的法规项目按时完成,同时要加快规章项目的起草进度,备选项目要求在年底前拿出草案。各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扩大试点单位要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扩大试点范围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府办[2008]52号)要求,按时完成各阶段的试点工作任务。各部门法制机构要切实负起规范性文件先行审查的责任。各单位年底要对全市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总结。有行政复议职责的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要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要求,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迎接即将开展的全市行政复议法执法检查。
黄杰希望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同志要迎难而上,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全面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努力成为政府依法行政的高级参谋和得力助手,政府法制部门的同志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创新工作思路,每年选择一、二项工作,认真研究,争取有所突破。
黄杰最后希望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同志能抓住机遇,加强政府法制机构自身建设。确实落实省编办《关于市、县(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编制的通知》(闽委编办[2007]200号文)要求,落实人员编制。通过自身的努力,充分发挥法制部门的作用,不断提高政府法制机构在促进依法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能力和水平,力争今年各项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市法制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