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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等部门改进和加强养犬管理工作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30:37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研究养犬管理有关问题专题会议纪要》( [2008]95号)精神和《厦门市法制局关于<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的有关执法建议,市公安局联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局等部门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养犬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依法、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

一是由市公安局、农业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厦门经济特区内实行犬类免疫和登记办证“一站式”服务的通告》,告知市民将实行犬类免疫和登记办证“一站式”服务,呼吁养犬市民主动前来办证,提高养犬办证率;二是通过媒体和办证窗口加大宣传力度。三是印制宣传品,深入街道、社区广泛开展宣传,共印制扇子、环保宣传袋、宣传单等各类宣传品1万余份。

二、实行养犬免疫和登记办证“一立式”服务。

针对群众反映办证点分散、手续繁琐、直接影响犬只登记办证率等问题,市公安局及其他养犬管理办公室成员单位克服困难,搬迁了原有的思明、湖里公安分局办证窗口。从200871日起,特区范围内养犬免疫和登记办证实行“一站式”服务,原分别隶属思明、湖里公安分局的办证窗口实行合署办公,统一在市动物防疫监督所的办证地点(莲前西路115号一楼)进行“一站式”免疫和登记办证,同时为方便群众办证,增加每周六为办证时间。

三、加大依法管理、执法处罚力度。

近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思明公安分局、滨海派出所、厦门大学保卫处、厦门大学行政执法队针对厦大校园内违规养犬问题突出的情况,进行了为期一周的专项整治,纠正多起违规遛犬,发放宣传单2000多份。同时针对鼓浪屿旅游风景区违规养犬问题突出的情况,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养犬管理执法办联合鼓浪屿执法大队及鼓浪屿派出所开展了为期两天的专项整治,对违规养犬行为劝导,对流浪犬及禁养犬进行收容,受到鼓浪屿居民和游客的好评。

四、规范、完善养犬许可档案卷宗。

根据执法检查中提出的养犬许可档案不规范问题,市公安局认真整改。一是对许可档案和卷宗相关内容进行规范、统一,档案卷宗整改工作得到市法制局认可。二是制作许可相关文书,统一办证工作程序、规范和流程。三是为思明、湖里公安分局提供养犬许可档案范本,要求分局从200871日起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执行。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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