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全面推进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30:37厦门市工商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市政府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部署,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裁量权规范工作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围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市工商局狠抓制度建设。目前已形成了包含行政处罚理由说明、参照先例、案件审核把关、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和备案、部分情节轻微违法首次不罚、过错责任追究等处罚裁量权规范的制度体系,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行政处罚幅度细化方面,市工商局早在2006年2月起,就在全市行政机关中率先制定执行“三级九档”的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涉及15部主要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地方法规和特区法规。市政府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实施方案出台后,市工商局又拟定基层工商所行政处罚裁量操作标准,作为执法职权清单公示和监督制度的组成部分,在基层工商所试点实施,此做法得到了省委常委、纪委书记陈文清等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在行政许可裁量权规范方面,市工商局抓住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许可法》实施的契机,清理并公布企业登记前置许可事项目录;通过经济特区立法,细化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尽明确的许可条件,逐步解决长期以来登记条件和登记证明文件含糊不清,经办人员裁量操作无所适从的问题。同时,通过理顺执法监督争议、引入户外广告设置招标拍卖竞争机制、制定实施行政许可和非许可事项操作办法,规范了行政许可裁量的时限和操作程序。
被市政府确定为2008年扩大全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试点单位之后,市工商局在巩固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成果的基础上,在修改原有行政处罚幅度裁量标准的同时,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细化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法定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事项,不予处罚事项公示目录。在现有行政处罚裁量权分散规定的基础上,整合出台综合性的行政处罚裁量规范制度。
在行政许可裁量权规范方面,围绕许可条件的细化,建立健全企业登记前置许可事项目录,限制性、禁止性经营事项目录,限制性、禁止性经营场所和经营住所事项目录,工商行政管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结果目录库,力争从源头上消除企业登记裁量过程中的瓶颈。围绕行政许可程序和许可时限裁量的规范,完善行政许可操作指南和公示规范,草拟行政许可听证制度,完善户外广告设置招投标和拍卖制度,改进网上审批操作流程,探索许可过程中预警告知制度,夯实行政许可裁量规范制度基础。
(市工商局法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