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被市政府确定为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试点单位后,积极作为,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做到边摸索、边实践、边总结、边提高,在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工作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重新梳理行政许可办法,明确各项规划指标许可标准
市规划局行政许可共有8项,即:建设项目选址许可、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许可、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及竣工验收、临时建筑建设用地规划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规划许可、建筑物功能变更许可、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市规划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施行)规定,并结合工作实践,对许可法律依据、许可程序、许可条件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等进行梳理,并对11项规划指标标准作出了强制性或建议性的规定。同时,还广纳多方意见,邀请政府相关部门和建设、设计单位代表等座谈,征求对制定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标准的意见和建议,使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既能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又能代表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愿,做到依法、规范、合理,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
二、补充完善审批标准,减少审批人的自由裁量权和随意性
市规划局在执行《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和《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践,大胆尝试和探索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批的新路子,相继出台或制定了有关规划审批细则和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增强行政审批的透明度,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一是制定技术细则。出台了《关于厦门市住宅建筑项目规划审批技术标准细则》,《厦门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技术标准细则》,就办公、酒店、厂房的建筑设计和住宅层高、阳台建筑设计技术标准等审批作出具体的规定。二是强化配套设施。就公共配套设施规划管理,制定《关于加强公共配套设施设置规划管理的通知》,作出明确规定,提出具体要求。并发布了《厦门市标准街道(十万人)公共设施配置指标》规定。发布《关于加油站、油库房屋确权登记中办理规划手续有关要求的通知》,对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但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加油站、油库,建设单位要求出具城市规划意见的,提出7条申请要求。三是细化审批要求。为加强市局和各分局的规划管理,统一审批标准,先后出台了中小学建筑审批标准,四、五星级酒店配套设施局部改扩建的审批标准,已建工业建筑使用功能变更审批标准,办公、商业配套停车指标,招拍挂住宅项目配套停车指标、建筑地下层开发管理细则等规定。四是加强协调管理。针对存在建筑设计的建筑面积计算误差、建筑间距与实际不符等突出问题,在选址意见书中增加要求进行建筑物定位测量相邻建筑角点坐标及高度并作为方案审批依据。申报规划许可时,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由测绘单位统一按《房屋测绘标准》和地方技术标准进行测算,从源头上杜绝了存在的对建设项目变相增容问题,也有效地遏制了利用审批权力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五是维护相邻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市规划局对建设项目审批实行日照分析规定,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政策,做好建筑物的日照分析工作,确实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不受侵害。
三、力求完善配套制度,规范和约束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
市规划局在建立健全内部管理4大类23项目制度的基础上,又制定了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公开制度、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说明理由制度、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审核制度、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以及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五项制度。例如,市规划局通过坚持落实重大审批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做到每周召开业务会议,对疑难复杂的审批建设项目,进行集体“会诊”把关,较好地避免了审批上的过失,仅2008年就对230多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典型的许可案例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的办法,并作为指导类似情形办件的范例,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
2008年12月中旬,市规划局将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标准和配套制度建设形成正式文件下发实施,顺利完成了市政府确定的2008年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任务。
(供稿:市规划局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