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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厦门市建设项目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办法》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29:18
  厦门市建设项目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办法》已经2月5日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研究通过。  
  为提高建设项目审批质量和效率,市政府于2001年成立了厦门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建立集中审批、协调督办等工作制度,使整体审批时限大大缩短。为更好地规范建设项目行政审批行为,通过地方立法巩固改革的成果,市政府将《厦门市建设项目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办法》列入我市规章立法计划。 
  该《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我市实际,确立建设项目审批统一受理、统一送达的制度,规定建设项目审批实行当场办理、联合办理、网上办理等程序,明确建设项目审批的协调、督办、服务等工作机制。该办法的出台,有利于从制度上促进和保障我市建设项目审批水平的提高。该《办法》将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供稿: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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