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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率先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28:5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08〕264号)的要求和部署,市体育局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在局党组和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过两个多月的认真清理,截至3月初,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完成了该项工作,相关材料已报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审核。其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把清理规范性文件纳入工作议事日程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08〕26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下达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以何玺副局长为组长的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以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处室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布置,进行明确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并要求在《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清理工作任务。 
  (二)认真清理,确保不漏报和错报  
  组织局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等处室负责档案管理的同志,认真查阅所有的发文目录,仔细核对每一份文件,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所明确的规范性文件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分类。对不能区分是否是规范性文件的文件,及时请示分管领导或开会讨论确定;对确实拿不准的,主动请教市法制局进行指导,保证不漏报和错报。 
  (三)归纳综合,作出相应处理决定 
  通过查阅5865份以体育局名义发文的各类文件,共清理出规范性文件3件。经局办公会研究决定,拟继续适用的有2件,分别是《厦门市体育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体育竞赛奖励标准的通知》(厦体联[2006]8号)和《厦门市体育局关于维护健身路径的通知》(厦体[2007]98号)。另有1件待重新修订后继续执行。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市体育局将尽快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厦门市体育局规范性文件目录》。 
  (供稿: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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