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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制局率先实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初审工作阶段性目标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28:56
  为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积极、稳妥、有效地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初审工作,厦门市法制局在切实履行全市清规工作中的协调、督导职责的同时,采取科学分类,讲求质量,注重效率,分工协作的方法,经过不到7天的连续工作,率先完成了涉及政府法制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初审工作的阶段性目标。  
  根据前一阶段由厦门市法制局组织梳理出来的《厦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初步清理目录》,与政府法制有关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共计有32件。对此,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具体指导下,由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处牵头,及时将这些文件按职责分发到相关处室进行审查。截止到3月底,已就该3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了初审意见,其中拟建议保留的有28件;因新规定替代或属阶段性文件,建议废止或失效的有3件;另外不属于规范性文件的有1件。 
  (供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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