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气象局认真落实《厦门市实施〈气象法〉办法》执法检查和立法后评估后的整改工作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28:332008年底,市政府开展了《厦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立法后评估和执法检查工作,市政府领导先后在执法检查报告和立法后评估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市气象局针对执法检查和后评估中所提建议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逐一落实。市气象局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认真负责地对整改意见加以落实。
针对《办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显不足、有待于进一步加大力度这一问题,市气象局已落实的措施有:一是分别在市天文气象科普馆、“海上明珠”雷达观光塔增设两个普法宣传点,常年向游客免费提供《厦门市实施〈气象法〉办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施放气球管理办法》和《防雷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等宣传材料,仅3月22日“世界气象日”活动这一天就发出两千多本;二是依法履行雷电防护社会管理职能,在市气象局网站公布2007年以来通过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的楼盘及开发商名单,提高购房者依法维权、防雷安全意识,促进开发商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一旦时机成熟,将在厦门市报纸上公布未经防雷装置验收的楼盘名单,让购房者监督开发商履行责任义务;三是共筹集资金75万元,2009年无偿为厦门市15所中小学校落实雷电灾害防御示范工程,并向学校发放防御雷电灾害光盘等宣传材料。目前已完成示范工程的可研报告,并与市教育局联系工程选点。
针对多数建筑物防雷装置竣工未经验收合格便进入产权交易办理问题,市气象局积极与市建设与管理局沟通,决定在近期内实现“防雷装置工程竣工验收”并入市建设服务中心组织的联合验收,这将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便管理相对人,更好地落实法律法规要求有着积极的意义。
关于加强施放气球管理,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我市空域安全问题,市气象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加强施放活动审批工作,2008年“9.8”之后,在禁止施放气球的净空保护区域内施放氢气球现象大大减少,为厦门空域飞行安全营造良好氛围。
在提高气象预报准确率和精细化预报服务水平方面,市气象局重点加强中小尺度区域气象观测系统建设,提高区域灾害性天气的监测能力;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水利部门紧密配合协调,落实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做好气象灾情收集上报,推进气象灾情调查评估,开展灾前预评估、灾中滚动评估和灾后的全面评估工作,发挥其在防灾减灾中的效益;加强科技支撑,争取培育有亮点有实效的预报预测业务新技术推广开发项目;加强制度建设,探索实现气象部门在防灾减灾和应急响应方面发挥主导作用的可能途径;加强基础业务工作,提高地面观测和高空探测的业务质量。
(市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