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27:57今年以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认真抓好《厦门市规范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积极组织调研,结合工作实践,反复修订,制定处本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法裁量标准和相关制度,主要做法如下:
一、强化落实,分工明确,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工作权的工作进展,专门成立领导小组,指定局综合处作为牵头部门,稽查处、各工作站等业务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制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细则、实施标准,以及相应的配套制度,确保此项工作的全面贯彻落实。一线执法人员认真进行调研后,综合市法制局、市监察局等单位的指导意见,并经本局党组会议多次讨论研究,出台了《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以及《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配套制度》。
二、认真梳理,分类细致,确保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合法、可行
一是认真梳理执法依据。对现行有效的行政执法依据进行全面梳理,包括处罚的违法行为、处罚种类、处罚标准、处罚幅度等内容。二是全面收集资料。通过学习其他行政机关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工作的经验做法,参考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自由裁量标准,结合本局近几年行政执法实践经验,起草制定了实施办法、处罚标准以及配套制度。三是认真细化标准。在细化标准的过程中,坚持合法性与合理性,重点考虑具体违法行为的性质,分为违法情节轻微、一般、严重、特别严重等4个档次进行裁量,同时考虑到社会危害性、是否及时纠正等相关因素,对处罚标准进行细化。
三、加强学习,认真实践,确保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以及《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配套制度》。二是试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取得一定成效。细化行政处罚标准后,减少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差异,避免了“同案不同罚”,而且有效杜绝了“人情执法”,真正实现了行政处罚的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公开了执法标准,使管理相对人能主动配合行政管理,有利于主动改正违法行为。三是编印《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工作手册》,行政执法人员人手一册。方便执法人员对细化后的处罚标准认真学习、消化,使全体执法人员熟悉掌握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相关规定及执行标准。四是依法公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保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工作执行到位,杜绝执法行为的暗箱操作。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