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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防办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取得实效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27:07
  2009年以来,市人防办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市政府第133号令)规定,积极组织相关处室人员进行调研,抓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进行修订,制定出本办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裁量权标准和相关制度,主要做法是: 
一、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市人防办领导高度重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为此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指定综合处作为牵头部门,其他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积极配合,各处(站)指定专人负责,共同制定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处罚标准,以及相应的配套制度。办主任办公会议多次听取和研究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此项工作的全面贯彻落实。在认真调查并征求各区人防办和法律顾问的建议,综合市法制局审核意见,经本办党组会议多次讨论,出台了《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厦门市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和《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处罚)责任制度》。 
二、梳理依据,细化标准 
对现行有效的行政执法依据进行全面梳理,收集资料,组织相关人员到漳州市人防办取经,组织到外地学习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经验做法,对在实施人防行政执法工作中碰到的难点问题交换了意见。通过学习,结合本办近几年来行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实践,起草制定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处罚标准以及配套制度。在细化处罚标准的过程中,坚持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结合,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设定的违法行为,在法定的处罚幅度范围内,重点把握具体违法行为的性质,违法情节,同时考虑到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处罚标准进行细化,将违法行为划分为若干等次,确保处罚标准公平、公正、合法、合理、可行。 
三、 组织培训,夯实基础 
本着“长计划、短安排”的原则,分期分步组织市、区人防办机关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和将要准备考行政执法的人员认真学习《厦门市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厦门市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以及《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处罚)责任制度》,编印《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手册》,方便执法人员对细化后的处罚标准学习、消化,熟悉掌握法律、法规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相关规定、执行标准、责任制度。 
(供稿:市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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