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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口管理局积极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27:08
  为严格规范港口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推进港口行政自由裁量权依法、规范、合理行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执法队伍廉政建设,厦门港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厦门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要求,在2006年全面梳理厦门港口相关行政处罚标准的基础上,依据各自部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将每一种违法行为根据“违法程度”、“违法情节”等,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原则上统一划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处罚五个档次,对每个档次的行为表现进行细化,处罚的标准进行量化,明确为一个具体的处罚数额或处理方式,确保行政处罚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同时,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公开、说明理由、集体讨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职权分离、审核监督、案卷评查、典型案例、自由裁量权责任制等九项制度。截止目前,除省交通厅已制定下发的有关港口《自由裁量权基准》外,全局共细化涉及港政、航政、运政行政处罚职权的法律、法规、规章17部,其中有自由裁量权的行政处罚条款99条,细化为408个标准。具体做法是: 
一是领导重视,深入调研,周密规划。 
为了使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顺利推进,厦门港口管理局分管领导于今年年初就召集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会议,组织了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等有关文件的学习,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和答疑,明确了对各个工作环节的要求,就贯彻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进行了部署,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并就全局如何开展这项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先后组织各处室及局属各单位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领导和分管法制科室负责人进行座谈,探讨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对策,统一工作标准和要求。 
二是统筹规划,明确责任和要求,部署每一个环节的工作。 
2007年12月,厦门港口管理局就把整体工作进程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均进行了详细策划和分解,明确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必须把握的合法、合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公开的原则;明确每一阶段每一环节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建立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配套制度的建立要求。并且确定由局政策法规处负责相关处室及单位人员参与,工作任务分部门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通过分别落实责任,使该项工作能够按照既定的计划,稳步推进。 
三是梳理依据,摸清家底,明确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依据。 
梳理、明确行政处罚依据就是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本部门、本处室、单位负责执行的行政处罚的项目和数量予以查清,并以此为基础,找出有自由裁量空间的行政处罚法律条款,结合实际工作中所查处的违法行为的不同情况,围绕合法、合理、公平、公正的要求,分为“轻微”、“一般”、“较重”、 “严重”和“特别严重”处罚五个档次,对每个档次的行为表现进行细化,处罚的标准进行量化,进行归纳论证。 
四是规范格式,统一要求,提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具体要求。 
为了防止各部门细化分解的处罚执行标准格式不一,参照省交通厅下发的《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基准》提前设计了格式样本,并将梳理的涉及港政、航政、运政行政处罚职权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法律依据以分类简表的形式印发给局各处室和下属单位,并要求按照这种统一的格式,对涉及该处室、单位行政处罚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认真梳理;对涉及的主要违法行为进行归纳分解,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同类违法行为的不同违法事实、性质、动机、社会危害程度及后果等因素,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条件、适用范围、裁决幅度、实施种类等,在法定框架内逐一细化、量化,制定出具体的处罚标准,采取职能处室、基层单位相关科室有关人员研究论证、广泛征求多方意见,力求达到科学、准确、详尽。 
五是落实责任,严格把关,对部门细化分解后制定的处罚执行标准予以审查确认。 
对于相关处室或下属单位报送的细化分解的标准,局政策法规处严格审查把关,在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通过征求意见、召集座谈会等形式进行严格把关,反复修改完善,直至符合要求,然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查或局领导集体决定,并再次经市法制局审核后,日前已正式行文实施。 
(供稿:厦门港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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