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认真落实检查组反馈意见积极采取措施整改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27:0810月19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执法检查组检查了翔安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1-9月份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检查组充分肯定了翔安区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中,领导高度重视,措施全面得当,思路开拓创新,成效切实显著,规范性文件报备及时、合法,政府法制工作有了较大提升。同时,检查组也结合翔安区的实际情况,对其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团特色机制,创新政府法制工作思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和意见。
翔安区政府法制办认真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检查组提出建议,实事求是地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关完善工作:
一是进一步扩展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翔安区法制办将经清理保留的62份区级规范性文件编辑成《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区级规范性文件汇编》一书。《文件汇编》于10月22日完成印刷,并已发至各镇(街、场)、区直各部门,以供各级、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查询、使用。
二是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管理制度。为了确保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现制度化、常态化、法制化,翔安区政府法制办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及省市相关贯彻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日常管理制度,依托OA系统及政府信息公开网络资源建立规范性文件电子查询系统,每年定期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是进一步完善全区规范性文件监督指导制度。翔安区政府法制办在对各镇(街)及区直各单位报送的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进行最终审核时发现,部分单位发布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存在违法或不合理的问题。鉴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为使全区各镇(街)及区直各部门所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切实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翔安区政府法制办明确要求各镇(街)及区直各部门今后所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在发布前一律事先报送法制办审查、备案。
(供稿:翔安区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