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法治政府建设 > 厦门政府法制 > 2010年 > 2010年2月

2009年立法课题工作取得积极效果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26:41

为提高立法质量,2009年厦门市首次开展了立法课题工作,共有27个单位申报立法课题,确定立法课题47个。根据申报情况,市法制局会同市财政局拟定了立法课题经费使用计划并及时拨付,同时加强对课题责任单位的指导和监督,保障立法课题研究顺利开展。截至2009年底,共有26个单位顺利完成了46项立法课题,并按规定报送课题成果,完成课题验收。其中《会计人员条例》等6项法规课题和《厦门市政府采购办法》等4项规章课题为相应法规、规章的出台提供了理论和实践依据,积极推动了相关立法工组的开展;其他立法课题成果则成为编制2010年市政府立法计划的重要参考依据。

 

                                  (市法制局法规处)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