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政府五项制度确保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26:16针对区属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经营成本高;主业不突出、业务经营趋同化;资产结构不合理,持续经营能力比较弱等突出问题,海沧管委会、区政府领导班子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强企业竞争优势和发展能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于2008年底作出一项重大决策:将现有的五家区直属企业及其他由管委会出资的企业及其国有资产重组整合为两家区属企业—厦门海沧投资总公司、厦门海沧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截至2009年底,两家企业的资产总额162.33亿元,比增16.38%;净资产33.51亿元,比增1.21%。2009年度两家企业累计实现主营收入42.32亿元,实现利税总额5.08亿元。在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的同时实现了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
区政府以制度保障国有企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一是强化产权管理,严格控制和预防国有资产流失。出台《海沧区区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海沧区区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区属企业对外捐赠的若干意见》、转发《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聘请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并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完善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制度。二是规范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出台《海沧区直属企业负责人薪酬与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促进企业建立适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内部分配制度,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逐步进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海沧区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