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对《厦门市建设项目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办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25:49近日,根据市政府执法检查计划的安排,由市法制局牵头组成市政府执法检查组对市建设局、市建设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贯彻实施《厦门市建设项目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办法》情况进行检查。
一年来,市建设服务中心及相关审批部门较好地贯彻《办法》规定的各项主要制度。第一,建设服务中心设立办件登记窗口,统一对外提供建设项目审批的受理、送达等服务;第二,按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的关联性和并行审查的可能性将建设项目审批划分建设项目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审批阶段,施行阶段内的审批事项同时收件、并行审查;第三,积极推进项目卡和电子印章系统建设,强化网上审批系统;第四,注重监督检查,建立审批事项电子督办系统,监察部门驻场对行政审批进行监察。《办法》实施以来,为建设项目业主提供了更为高效、便捷、规范的行政审批服务。
从执法检查情况来看,《条例》实施中尚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办法》的配套制度还不够完善,审批的《办事指南》还不够详实,一次性告知工作还不够周全等。下一步,相关部门将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创造良好的政府法制环境,服务于岛内外一体化建设。
(市法制局行政执法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