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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开展《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25:24
  根据市政府执法检查计划的安排,日前,由市法制局牵头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条例》颁发后,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开展了具体实施工作。一是强化《条例》的学习、培训,并以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二是相关部门及时修订配套规定,不断完善制度措施;三是市区联动,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效果明显。市建设与管理局完善建设机制,推进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进程;市土房局建立“五级审核、二级公示”机制;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积极配合;各区级政府住房保障相关单位靠前服务,开展了申请审核、政策咨询、租金补助核实、协助查询等大量基础工作。四是建立健全全市住房信息管理等系统确保社会保障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基本做到选房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五是运用科技手段,初步形成市公房中心、街道办、社区居委会、物业企业分工协作、共同监管的格局。《条例》执行一年来,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基本实现了《条例》的立法目的。  
  从执法检查情况来看,《条例》实施中还存在少数社会保障性住房户型设计不够合理、配套设施不够健全、物业管理不够完善、执法措施不够有力等方面问题。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按有关要求整改,提高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管理水平,进一步缓解本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供稿:行政执法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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