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局积极应对经济特区扩大带来的法的适用问题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25:24为积极应对厦门经济特区扩大范围的新形势,市法制局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批复精神,积极研究现有经济特区法规、规章的适用问题,针对经济特区法规、规章是否自然适用于岛外,扩大适用是否需要经过一定程序,其溯及力如何等问题进行研究,并积极行动,及时对规章进行清理。
经过各单位共同努力,清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7月23日市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经济特区规章在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四区实施有关事项的决定》,共废止《厦门市劳动监察规定》等6件规章,修改《厦门市爱国卫生办法》等11件规章;此外,《厦门市捐资兴学奖励办法》等43件特区规章在扩大后的经济特区范围适用,有关清理结果及特区规章扩大适应范围已于7月30日向社会公布。
(市法制局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