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执法局领导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24:569月28日上午,连某、张某不服厦门市执法局责令改正违法建设行为决定行政诉讼上诉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市执法局孟和平副局长亲自出庭应诉,这是厦门市城管系统第一起由局领导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
2009年8月,连某、张某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厦门市思明区故宫路69号之四某室屋顶搭建一单层建筑物,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6.1平方米。2010年1月13日,市执法局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连某、张某不服,向思明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连某、张某遂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鼓励和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提出的要求。2008年市法制局与市中级法院建立了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机制,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是其中重要内容。今年起,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市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行政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市执法局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局领导带头出庭应诉,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领导通过出庭应诉,充分了解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现状,总结经验教训,这对不断改进、提高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具有积极现实意义。
(市执法局法规处 市法制局行政复议应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