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2010年政府法制工作大事记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24:151月
1月11日,市委常委、副市长詹沧洲到市法制局调研,充分肯定市法制局2009年的工作,并对2010年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府法制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1月14日,市法制局召开全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座谈会。会议总结了2009年工作完成情况,并对2010年政府法制工作任务进行部署,并对湖里区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法制处等10个在2009年度政府法制信息及政府法制研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2月
2月1日,省政府法制办确定全省设区市2009年度绩效评估依法行政评估指标结果,我市在行政复议合法率、抽象行政行为合法率、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率方面获得全省总得分第一名;
2月26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0〕37号);
2月26 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2010年市政府立法计划和执法计划的通知》(厦府办[2010]35号);
3月
3月5日,翔安区政府召开全区行政机关法制联络员聘任大会,聘任26名同志为法制联络员。翔安区在全区各镇(街)、区直各办、局中各聘任一名法制联络员的做法,在全市尚属首创;
3月11日,省推进依法行政督导调研组来我市督导调研依法行政工作,对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3月16 日—19日,市法制局举办全市2 010年第一期行政执法培训班,全市131人参加本期执法培训;
3月28日,市政府印发《厦门市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厦府 [2010]99号);
4月
4月9日,市政府发放全市2010年第一批《厦门市行政执法证》184本(人),注册执法证件548本(人);
4月19日,市政府第9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4月25日,市政府将修订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4月24日,市法制局组织全市2010年度行政执法证注册考试,全市283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注册考试;
4月30日,市政府下发《关于表彰2009年度绩效管理先进单位的通报》(厦府[2010]153号),决定对2009年度我市绩效管理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市法制局在市政府对全市48个市直部门开展的2009年度绩效工作考核中,取得总分第二名的好成绩,这也是市法制局在绩效考核中连续三年保持全市前五名,其中业务工作实绩和行政能力建设指标考核连续二年位居全市首位。
5月
5月11日—13日,按照市政府执法检查计划的安排,由市法制局牵头组成检查组,对《厦门市建设项目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办法》(市政府第134号令)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完成执法检查报告报市政府;
5月12日,市依法治市办“五五”普法验收检查组对市法制局“五五”普法情况进行检查,对我局“五五”普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5月24日,市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6月5日,市政府令第138号公布了《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该规章自2010年8月1日起实施;
5月 25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厦府办〔2010〕114号),要求在2009年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对待修订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再清理。
6月
6月11日,市法制局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召开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市中级法院郝勇副院长、市法制局孙发明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公安局、市土房局、市工商局、市劳动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执法局等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与会。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强调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要规范行政应诉行为,积极运用调解、协商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倡导和鼓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6月11日—13日,按照市政府执法检查计划的安排,由市法制局牵头组成检查组,对《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完成执法检查报告报市政府;
6月14日,市法制局举办首届市、区政府法制机构运动会,运动会由湖里区政府法制办承办,市法制局、各区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近60人报名参加了羽毛球、乒乓球、中国象棋和扑克牌项目比赛;
6月18日――21日,市法制局圆满完成第三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会武汉市代表团的接待工作;
6月26日,市法制局组织开展2010年全市执法证注册考试补考工作,全市60人参加了考试;
6月,市法制局正式启动对待修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再清理工作,18日向各区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发出《关于抓紧做好待修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函》(厦法制函〔2010〕13号),要求在7月31日前将清理意见送市法制局。
7月
7月1日,《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107号)施行,为做好与之衔接,本月中旬,市法制局正式启动对《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7月21日,市法制局黄杰局长接受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领导在线”专访,就“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与网民在线交流;
7月23日,市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7月28日,市政府令第139号公布实施。
7月23日,市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经济特区规章在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四区实施有关事项的决定》,7月28日,市政府令第140号公布实施。
7月底,按照市政府执法检查计划的安排,由市法制局牵头,组成三个检查组,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法检查抽查工作,共抽查6个区政府、25个单位,检查结束后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报市政府;
8月
8月6日上午,市委常委、副市长詹沧洲到市法制局进行工作调研。在听取了市法制局黄杰局长关于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后,詹沧洲对市法制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认真履职给予充分肯定。
8月11日,市法制局派员参加国务院法制办在南京召开的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研讨会,并提交经验交流材料;
8月17日,完成《厦门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市政府第133号令)执法检查报告报市政府;
8月18日—9月7日,由市法制局黄杰局长带队组团赴英国参加“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及其实务”培训;
8月20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厦府办〔2010〕194号),启用“厦门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
8月2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领导刘赐贵、詹沧洲、潘世建、叶重耕、林国耀参加厦门分会场会议。市长刘赐贵在厦门分会场提出贯彻要求,就下一步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做了部署。刘赐贵强调,要积极探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建设法治政府,服务特区跨越发展。
9月
9月6日――11日,市法制局圆满完成“9·8”投洽会接待海南省代表团工作;
9月29日,市政府第11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土地房屋登记管理规定(草案)》。11月9日市政府以厦府[2010]411号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厦门经济特区土地房屋登记管理规定〉(草案)》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10月
10月1日,厦门市政府正式启用规范性文件备案专用章,规定今后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均将在备案报告中统一加盖“厦门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专用章”,该专用章由厦门市法制局负责日常管理与使用;
10月14日,市法制局派员参加国务院法制办在石家庄市召开的第九届全国政府法制监督协作会议,并提交经验交流材料;
10月25日,市效能办工作简报登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陈文清对我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情况检查工作作出的批示:“抓得好。这项工作不仅量大,而且难度大,但要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又必须从扎实的基础工作做起,望厦门为全省再创新经验”;
10月27日,厦门市政府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刘赐贵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副市长詹沧洲主持会议,市政府各位副市长出席了会议。
11月
11月3日—4日,按照市政府执法检查计划的安排,由市法制局牵头组成检查组,对《厦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若干规定》(市政府第135号令)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11月7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厦门市、南靖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0〕274号),决定我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
11月16—19日,市法制局举办全市2010年第二期行政执法培训,全市118人参加了本期执法培训;
11月25日,市政府制定下发《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厦府〔2010〕432号)。
12月
12月7日,市政府发放全市2010年第二批《厦门市行政执法证》128本(人),注册执法证1144本(人);
12月8日-10日,市法制局举办全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法律知识培训班,臧杰斌副市长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并作重要讲话。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讲授国家赔偿法、侵权责任法、ECFA协议,市法制局领导及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讲授依法行政以及政府法制工作相关理论与实践知识等;
12月21日—22日,省政府法制办检查组在我市采集依法行政绩效评估指数指标;
12月23日,臧杰斌副市长主持召开专题协调会,研究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并决定将《厦门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12月24日,市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章项目和待修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同时,会议明确,鉴于厦门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法制局,承担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工作职能,同意从市工商局、国土房产局、行政执法局各抽一名编制充实市法制局力量。